将官池镇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行政确认
办理条件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农业230元/人/月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18:00 冬季: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17:30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社区
联系方式
0374-5132889
申请材料
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1、 个人提交书面申请、户口簿、残疾证、身份证、诊断证明、花费票据等有效证件证明,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报送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未经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程序,不得将任何家庭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范围。
2、乡镇(街道)履行低保审核确认主体责任,负责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包括申请受理、信息录入、入户调查、发起核对、审核确认、公开公示、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低保审核确认工作的,区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可以终止审核确认程序。
3、区民政局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审批结果原则上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
4、审核后的已保对象要在本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并及时更新,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举报电话:
区民政局: 0374-5130068
乡镇(街道):0374-5132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