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将官池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0-08 2022-10-08 09:37

居住落户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08 09: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居住落户
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一、在我市购买住宅房屋入户。二、在我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入户。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地址: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将官池镇派出所户籍室
联系电话:0374—5135911
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一、在我市购买住宅房屋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证》,如不能提交《房屋产权证》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且该房屋具备居住条件(如提交在该房屋居住的水、电、气、暖等交费凭据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之一);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
 二、在我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3、户籍民警在许昌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中核实租房登记信息;
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