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将官池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4-11-12 2024-11-12 16:25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11-12 16: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地址: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将官池镇派出所户籍室
  联系电话:0374—5609110
  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