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大投入保障,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和装备,保障物资储备,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制定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 落实安全生产通报、提醒警示、挂牌督办、事故提级调查、约谈、巡查和重点管理 7 项制度,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三、认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坚持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暗查暗访或督促检查1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2次。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和“重点任务”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快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巩固提升规模以上企业建设成果质量,继续向小微企业延伸,破解建设、使用脱节难题,以信息化平台应用和监管执法为支撑,推进体系真建真用。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冶金工贸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巩固道路客运企业“五统一”成果,创新和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2022年年底前完成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摸底。
六、及时、如实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无迟报、瞒报、谎报、拖延不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七、控制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八、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