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公交线路基本情况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积极有效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指挥机制,对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以及车辆消防、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发生火灾事故作出迅速反应,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乘客及公司员工生命损害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司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写依据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本公司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根据公司营运性质,侧重道路交通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组成。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指南,包括事故处理的方针、政策、基本应急行动和应急措施等。主要阐述公司应急组织的结构及职责,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行动等。
1.5 应急原则
“加强预防、快速反应”的原则。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迅速果断处置各类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以人为本、损益合理”的原则。以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事故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行动。在多种处置措施中,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少的救援措施。
2. 危险源分析
2.1 道路交通危险性分析
人、车、路构成运营生产的必须要素,由于驾驶员驾驶车辆行驶在道路上,道路上车马行人的动态位移变化需要驾驶员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稍有不慎或处置不当便会发生行车事故,其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了道路运输的高危、高风险,其危险性由客观和主观因素构成。
2.1.1客观因素:
1)营运线路上的危险路段(点),如傍山险路,滑坡路段,连续弯道,急转弯,涵洞隧道,漫水路,无人值守的铁路道口,村镇、交叉路口,汽车摆渡,含蜡质高的道路。
2)特殊天气:大风、雾、雨、雪、冰
2.2.1.2 主观因素:
1)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服用镇静等违忌药物。
2)驾驶员的违法行为。
3)违规操作处置不当。
4)客观影响造成情绪不稳定及思想负担。
5)疲劳驾驶、超速行驶。
6)思想麻痹,经验主义。
7)私自更换驾驶员。
8)私自拆改车辆设备,改变车辆安全工作性能,驾驶不合格车辆。
2.2 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危险性分析
1)电线线路铺设不合理,引发电线发热、短路。
2)办公人员吸烟随手丢烟头,未熄灭,引燃办公易燃物品。
3)环境因素的影响:雷雨天气造成电线起火,夏季炎热天气引发易燃易爆物品起火。
4)办公区域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公司财产受损。
2.2.3 车辆自燃事故危险分析
漏电、短路、漏油等容易造成车辆自燃起火。夏季时,如停车位置不当,将车辆停放在太阳下曝晒,遇到电火花,也会引发自燃烧车事故。如驾驶员将一次性打火机放置在仪表台等位置,爆炸风险较高。
2.2.4 社会安全事件分析
主要包括爆炸、恐怖袭击、人为纵火、人质劫持事件、人为制造的乘客伤亡事件、刑事案件等。
3.组织机构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企业设置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下设各应急工作小组。
附:应急指挥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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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总指挥和副总指挥,以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和彦卫
副总指挥:罗天绍、史晓岩、张涛
成员:朱景成、赵伟、谭铁虎、赵凡、燕惠勇、孙鹏、和雷刚、孙丽辉、王佳、那萍、张丽、王晓洁、马晓娜、王丽萍、骆俊改
指挥部下设四个小组,各小组组成如下:
综合协调组:由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现场抢救组:由安全主管人员及现场驾驶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由公司行政后勤人员以及运营部、车管部和各线路调度人员组成。
善后处理组:由安全保卫稽查部管理层成员组成。
应急指挥部设在公司安全部,电话:0374-2688288
3.3 职责
3.3.1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和制定公司应急预案,推动和组织全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学习;在事故突发时,现场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调动公司应急保障队伍实施应急行动,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处理事故,做好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3.3.2 总指挥职责:监督和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遇突发事故时,调动指挥部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履行应急救援的职责和事故应急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应急保障小组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3.3.3 副总指挥职责:按照指挥部工作要求组织各成员落实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遇突发事故时,上报公司应急总指挥,并带领各应急保障小组赶赴事故现场给予事故应急处理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现场应急处理和事故善后安抚工作。
3.3.4 指挥部成员职责:按照指挥部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
3.3.5综合协调组职责
负责收集事故现场、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与当地消防和主管部门机构联络及处置、善后工作协调,负责现场指挥和传达反馈信息,负责协调所有应急资源的应用和调配。
3.3.6现场抢救组
负责现场的伤员抢救、人员的疏散、现场保护、现场记录和摄像、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现场的保护和处理。
3.3.7 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车辆、物资、消防设备设施、应急使用工具、财力的保障等物资设备的保障工作。
3.3.8善后处理组职责
负责转移、安置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安置遇难者家属,落实死者丧葬费用和伤者医疗费用,妥善处理遇难者尸体,作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调解和理赔等工作;负责联系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负责对外媒体的回应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措施
4.1.1 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控制,落实车辆回场必检,合格放行的制度,对车辆的随车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确保设备齐全有效,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监督工作,确保车辆性能安全有效,安全上路,平安返回。
4.1.2 加强对人员的管理控制,对驾驶员从业资质的审核,每班次、每车次配足司机;强化调度管理,对驾驶员早上出车状态进行监控;节日及月度定期或不定期上路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剔除驾驶员不良的驾驶习惯;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对事故多发驾驶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驾驶安全防范意识。
4.1.3 加强公司监控中心的监控管理,通过GPS和视频监控对驾驶员驾驶途中做到实时监控,及时纠正驾驶员的不良习惯。
4.1.4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操作培训,对重点操作的制度制作宣传栏,并且装裱到修理车间,严格要求员工按照操作流程落实。
4.2 预警行动
4.2.1 预警
任何员工发生及发现交通事故、火灾时,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警,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领导小组,事故情势严重或者火灾火势较大时,马上向消防机构报警及主管部门上报。
报警及交通事故电话号码:110
消防报警电话: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374-2688288
4.2.2 信息报告与处置
按照公司值班制度,发生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向当天值班人员上报事故发生情况,当天值班人员,根据事故发生等级,向指挥部上报,指挥部负责人根据事故发生等级(三级以下事故由生产主管部门解决;二级事故报总指挥部署各相关责任小组展开救援,事故发生2小时天内指挥部需上报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发生一级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的情势,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上报),向公司主管部门上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报告内容:
A. 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所有人及经营人、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B. 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C. 经济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D. 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 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E. 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数、实载人数、经营线路等;
F. 报告联系。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5.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重、特大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主要分为四个级别。
5.1.1一级、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及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事故。
5.1.2 二级、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的事故。
5.1.3 三级、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事故。
5.1.4 四级、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事故。
5.2 发生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5.2.1 发生一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及处置
1)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1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事发单位主管领导接报后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可直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副总指挥)。
2)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事故后立即报指挥部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并通知主管安全的部门负责人,立即召集应急指挥部成员分析事故严重程度并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救援预案(一级响应),协调指挥部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车辆,资金等赶赴现场。与此同时,将事故的基本情况,事发地点、时间,伤、亡情况,影响范围等信息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3)赶赴现场后,指导现场应急工作小组工作,部署各专业工作小组开展事故施救,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协调当地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
3)准确、及时将现场各类信息,进展情况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
5.2.2 发生二级、三级以下应急响应
1)发生二级事件时,启动二级响应,视情况成立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根据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相关工作组,各项救援工作参照一级响应执行,现场指挥原则上由指挥部负责人负责,负责人不在时按照责任层级由下一级担任。
2)发生三级和三级以下事件时,启动三级响应,原则上由事故发生部门及负责处置的部门负责,相关部门予以配合,需要上一级帮助处理的,再行逐级上报。
3)视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5.3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由现场救援小组向总指挥汇报,在得到总指挥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或由总指挥经现场视察,确认事故情况后由其发出响应终止的指令。
事故的响应终止指令由相应的救援小组组长或值守小组进行传达。
5.3.1 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事故情况的上报应包括以下所述的文字材料及根据事故类型应采集的图片或证据资料等:
1)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的原因分析;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8)事故的情况报告应做到如实反映,并且尽可能详尽。
5.3.2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由指挥部组织落实,原则上II级、III级事故的总结报告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完成;I级事故的总结报告原则上需在事故发生后的72小时内完成,如因事故情节复杂、存在疑点的,应报呈指挥部总指挥,在指挥部总指挥批示同意后适当延时。
各级事故的总结报告经指挥部总指挥审阅批示后由指挥部统一留底存档。
6. 信息发布
信息的对外发布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由指挥部成员按照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拟订发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经指挥部总指挥审定后组织发布。如事故外部影响较大的,应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7.后期处置
7.1 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事故后续处理工作,进行事故结案。具体现场处置措施见各专项预案。
7.2 对事故中伤员及死亡家属给予相应赔偿,做好善后处理。
7.3 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台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责任人处理,并针对事故分析结果,给员工培训。
7.4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由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进行评审,总结分析经验教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8. 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成员的电话号码要登记,制作通讯录,发生事故要按照响应流程相互告知,落实范围内应急工作。
8.2技术与装备保障后勤保障组在应急响应启动时,要准备车辆、根据事故的情势准备维修工具、发生火灾要准备消防灭火器材、其它应急设备等,保证应急状态下能迅速调用。
8.3资金与人员保障应急救援所发生的经费结算。应急救援所发生的经费先由公司应急指挥部纳入公司安全基金预算中,应急救援结束后,被征用物资、交通工具的部门应提交征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征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或行驶日志摘录;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等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其他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被征用部门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征用物资单位的记录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公司计划财务部列支,按规定给予补偿。
9.培训与演练
9.1事故要做到
有分析、有培训、有预防,各分公司安全主管负责人要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加强员工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开展安全事故演练,使员工在实践中获得应急处理经验,积累知识。
9.2预案演练
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办公室,必须每年组织一次大的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救援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员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在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完应急演练活动后,应急指挥部对各部门应急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检查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
10. 奖惩
10.1表彰奖励
对在实施公交客运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10.2 责任追究
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追究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1. 附则
11.1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及工艺设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不适用的缺陷时,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及时组织修订,每年对预案进行一次评审,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并经指挥部总指挥签署发布实施。
11.2制定与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及解释。
11.3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灭火器使用方法手持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1.手提扛灭火器快速奔赴起火地点,在距火源5米左右位置上风处,放下灭火器。使用灭火器前上下翻腾几次,防止干粉结块。
2.然后打开铅封,拔掉保险销,此时为了保证灭火器可用,未开封的灭火器处于保护状态,无法正常使用。
3.左手拿住灭火器喷管,右手提压把手,保证灭火器竖直,对准火源底部在上风口处灭火。
4.灭火过程中由近及远,逐步控制住火势,右手注意持续按压保证干粉正常喷射。
一、易燃易爆物品,包括: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征的氢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水煤气等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香蕉水、硝基漆稀释剂)、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片、油纸及其制品等易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2公斤以上的白酒。
二、爆炸品类:雷管、传爆助爆管、导爆索、导火索、火帽、引信炸药、烟花制品(包括礼花、鞭炮、摔炮、拉炮)、点火绳、发令纸。
三、毒害品,包括:氰化物、汞(水银)、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毒害品。
四、腐蚀性物品,包括: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酸、硝酸、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蚀品。
五、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乘客携带的物品,如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及仿制品、管制刀具等。
公交破窗锤使用规范
方法/步骤
1、公交破窗锤摆放位置在窗框附近,取下破窗救生锤;
2、用手握住锤柄;
3、选中玻璃四个角其中一个,多频率的反复敲击,直至玻璃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