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0-25 2022-10-25 16:55

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村教师直接评聘 中高级教师和考核认定一级教师 申请备案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25 16:5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农村教师直接评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和考核认定一级教师申请备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备案条件

(一)在农村累计从教2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

(二)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三)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二、申请备案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填写《2022年农村教师直接评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申请备案表》(见附件1)或《2022年农村教师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申请备案表》(见附件2)。

(二)学校初审,出具意见,并在学校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直接评聘或考核认定职称的理由。

(三)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出具意见,并向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报告。

(四)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出具意见,并向许昌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报告。

(五)许昌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申请备案材料

(一)《2022年农村教师直接评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申请备案表》或《2022年农村教师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申请备案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县区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留存备查)。

(二)申请人的人事档案,重点是年度考核表、工资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均为原件)。

(三)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并附汇总表(见附件3和附件4,直接评聘中级和高级分开汇总)。

四、申请备案时间

各县(市、区)要在8月31日前完成申请审核汇总工作,完成汇总后请及时向市职改办报告初审通过数量,市职改办统一安排时间进行审核备案。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申请备案仅是对直接评聘和考核认定的资格审查,并不代表已经取得相应职称。在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后,申请备案通过人员还要按照要求申报评审材料和认定材料,参加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

(二)农村教师任教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22年9月底。申请考核认定的教师,年龄可计算至2022年12月底,即截止到12月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可以申报。申请备案表的工作简历,要严格按照人事档案实事求是填写,前后时间要连续,时间断档的要注明原因。特别是工作单位的变动,必须写清楚起止时间。档案中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关键时间点不一致的,要由有关职能部门作出认定。

(三)各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在审核工作中要严格把关,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逐级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农村教师,记入职称评审失信档案,停止3年评审资格。

 

附件:1.《2022年农村教师直接评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申请备案表》

2.《2022年农村教师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申请备案表》

3.《2022年农村教师直接评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申请备案汇总表》

4.《2022年农村教师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申请备案汇总表》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