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条件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丢失的。
办理时限
15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豫政【2016】76号执行
办理地址
蒋李集镇便民服务大厅,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政府南50米路西
联系电话
0374-5721259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
3、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受理信息并重新制证。
所需材料
1、换领:需持证人将原证件交回登记站;
2、补领:需本人持居民身份证。
居住证首次申领
受理部门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条件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时限
15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蒋李集镇便民服务大厅,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政府南50米路西
联系电话
0374-5721259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夏季:下午15时至18时,冬季: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登记站按照有关规定采集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申请人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所需材料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向登记站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3、就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