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蒋李集镇便民服务大厅,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政府南50米路西
联系电话
0374-5721259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所需材料
1、居住证;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