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政策
(一)发放对象
具有长葛市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三)发放办法
高龄津贴实行按月发放,动态管理。补助对象自迁出户籍地、去世后次月起停止发放。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方式
1.老人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老人及家属或村里的人可以通过APP帮老人自主申请。
3.高龄津贴发放时限以批准的次月开始计发,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的老年人,应提前一个月申报,没有及时申报的月份不予补发。
(二)申请材料
1.高龄老人身份证、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高龄津贴申请表》、社保卡账号。
2.如需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
(三)审批流程
村(居)受理、审核 |
乡(镇、办)审批 |
市民政局资金发放 |
在具体申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以下电话:
长葛市民政局:0374-70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