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4-08-21 2024-08-21 10:07

陈曹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南

【信息来源:【作者:陈曹乡【信息时间:2024-08-21 10: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申请条件: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

()无劳动能力:

()无生活来源: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申请材料: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说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申请人常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符合户籍迁移规定的,原则上应将户籍迁至常住地后提出申请;暂不具备户籍迁移条件的,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供养标准:2023年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819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每人每月611元。

办理地址:陈曹乡人民政府二号楼便民服务大厅

电话:575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