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已经取得《收养登记证》的家庭。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政府3号楼1楼北侧(张古路与新元大道交叉路口向南300米路西)派出所户籍室。
联系电话:
0374—5751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区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4、法定监护人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