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在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政府3号楼1楼北侧(张古路与新元大道交叉路口向南300米路西)派出所户籍室。
联系电话:
0374—5751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核准后报区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所需材料:
1、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
2、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3、弃婴入院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