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
本省户籍居民应征服现役或入读军校的。
办理时限:
15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豫政【2016】76号执行
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政府3号楼1楼北侧(张古路与新元大道交叉路口向南300米路西)派出所户籍室。
联系电话:
0374—5751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
3、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受理信息并重新制证。
所需材料:
1、换领:需持证人将原证件交回登记站;
2、补领:需本人持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