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3-01-02 2023-01-02 10:24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信息来源:【作者:陈曹乡【信息时间:2023-01-02 10: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政府3号楼1楼北侧(张古路与新元大道交叉路口向南300米路西)派出所户籍室。

联系电话:

0374—5751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