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许昌市建安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建安区昌盛街道办事处官王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陈曹乡尚庄村村民委员会土地、孙拐村村民委员会土地,小召乡毛里村村民委员会土地、双楼马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朱庄村村民委员会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昌盛街道办事处官王社区居民委员会,陈曹乡尚庄村村民委员会、孙拐村村民委员会,小召乡毛里村村民委员会、双楼马社区居民委员会、朱庄村村民委员会。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建安区人民政府委托陈曹乡人民政府、小召乡人民政府、昌盛街道办事处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建安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 1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