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椹涧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4-07-03 2024-07-01 09:41

椹涧乡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7-01 09:4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椹涧乡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1、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2、我乡学校收费应统一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二、加强学校支出管理

1、严格控制学校的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要遵照“专款专用、量入支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开支。

2、规范支出票据。

3、严格核销手续。每张票据必须有验票人、经手人、单位法人签字并注明用途,方可核销。

4、根据支出计划,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小学3000元,中学5000元。

5、大额支出审批程序:小学支出3000-5000元、中学支出5000-8000元的现向中心学校提出申请备案,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支出,票据由中心校分包人员签批:已审核+名字;小学支出超过5000元、中学支出超过8000元的需同时向中心学校、教体局经费中心和财务股申请备案,经同意后再进行支出,票据需中心学校分包人员、经费中心分户会计和财务股有关人员签字。

三、加强学校财务监督管理

1、我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本学期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确保学校收费合法、公开、透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我乡中小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确保学校收费资金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努力提高学校收费资金使用效益。中心学校要建立对学校收费的巡查制度,要在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2、我乡各学校经费收支要公开透明,每期至少向教职工公布两次财务情况,主动接受教代会的监督。对违反“收支两条线”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3、中心校对全乡各学校经费使用有监管责任,每学期不定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严肃处理。

4、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记帐、算帐、结帐和报帐,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实行财务公开,每学期定时公布。对帐目管理混乱,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学校资产管理

我乡中小学校的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的核算、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具体要求:

1、大型资产购、建依据三重一大规定执行。

2、各校对固定资产、备品、材料每学期末至少清查、盘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大型资产(房舍、校园等)的出售、报废必须报教体局、国资局审批。其变价及残值收入严格按照国资局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