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许昌市建安区椹涧乡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考核推荐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各学校遵照执行。
建安区椹涧乡中心学校
2023年7月2日
许昌市建安区椹涧乡
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考核推荐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乡教师队伍管理,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广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全乡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 〔2022〕67号)和省市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教师职称晋升考核推荐以量化积分形式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推荐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师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岗位工作表现与业绩并重的原则。
4.坚持个人与学校双向承诺的原则。
5.坚持严格把关、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申报对象基本条件
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 〔2022〕67号)文件规定,具备职称晋升条件,同时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均可申报。
1.最近两次乡以上(含乡)统考成绩倒数第一的。
2.任现职以来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连续两次答辩不过关,同时当年参评人员大于审批指标的。
4.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未按规定到偏远学校、薄弱学校支教的。
5.现阶段借调到本乡以外工作或者已返回本乡工作未满三年整的。
6.其它按规定不允许申报的。
三、成立考核推荐小组
考核推荐小组成员由中心学校组织成立。
四、考核积分办法
1.教职龄积分:
教龄每年积0.5分,申报中小学一级最高积9分,申报中小学高级最高积11.5分;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限,每年积0.5分;
2、学历积分:合格学历,小学专科、中学本科积1分;提高学历,小学本科以上、中学研究生以上积1.5分。
3.业绩积分:
(1)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融合课、一师一优课等积分:任现职以来,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积5、3、2分;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积3、2、1分;获县(区)级一、二等奖积2、1分;获乡级一、二等奖积2、1分;不分等次的,省、市、县、乡分别积3、2、1、1分。以上证书累计积分。
(2)课题研究、教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团(实践)活动等积分:主持完成省、市、县级课题分别积5、3、2分,参与完成省、市、县级课题分别积3、2、1分;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每发1篇,积1分;在各类论文评比活动中交流的论文,获得省、市、县级,分别积3、2、1分;组织的社团(实践)活动在省、市、区获奖,分别积3、2、1分。以上证书累计积分。
(3)各类表彰积分:
①综合表彰奖(各级政府或教师节):获省级以上、市、县(区)、乡级表彰者,每次分别记5、3、2、2分。
②单项奖:政府部门颁发的符合文件要求的,获省级以上、市、县(区)、乡级荣誉者,每次分别记3、2、1、1分。
③其他荣誉:对于个人获得的在职称评价条件业绩范围之外的各项荣誉,省以上、市、县(区)、乡级分别积3、2、1、1分。证书累计积分。
④近五年来,中心学校校长、中学校长任内单位获得综合目标管理或市长、区长教育质量奖,获得省、市、区表彰,分别积10、5、3分;近五年来,小学校长任内单位获得省、市、区、乡综合表彰,分别积10、5、3、2分;近五年来,视导员所分管工作获得省、市、区级表彰,分别积10、5、3分。每年每项只积最高分。可累计积分。
4.考绩积分:
小学教师:近二年以来,在全乡组织的统考中,所教的学科获得排名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各积6、5、4、3、2、1分;在全区以上组织的统考中,所教的学科获得排名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名的分别积10、10、10、7、7、7、5、5、5、5分(同一次考试乡、区排名各积分不得重复,取最好成绩,)。
中学教师:近二年来,在全乡组织的统考中,所教的学科获得一、二、三、四、五名,分别积5、4、3、2、1分;在全区以上组织的统考中,所教的学科获得一、二、三、四、五名,分别积7、5、5、3、3分(班级平均分高于学校平均分+1分,低于学校平均分-1分)。
每一次组织统考没有抽到老师教的学科一次积0.5分,教多班多学科的按最好名次+次好名次的一半之和积分。
学年内统考两次以上的按当年规定执行。
5.职务积分:
①现任中心学校(中学)校长(书记)积5分。
②现任中心学校(中学)副校长、小学校长、教学点(校区负责人)、视导员积4分。
③现任中学中层正职积2分;中学中层副职、小学中层积1分。
现担任以上职务,不足二年不参与职务积分。
④近两年担任班主任,小学每年积1分,中学每年积2分。
6.综合评价积分:
考核推荐小组成员结合参评教师平时工作情况给予最高1分的综合评价积分。
7.其它加分
近两年来,某方面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获得集体荣誉或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加分的,经研究决定给与相应加分。
五、考核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中小学校需及时准确传达区教体局、中心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把政策传达到学校的每位教师。有申报意愿的教师,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上报乡中心学校考核推荐小组。
2.考核评价:乡中心学校考核推荐小组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 〔2022〕67号)、市区教体局职评要求,并结合《建安区椹涧乡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考核推荐办法》要求,依据申报教师所提交材料和工作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积分排序。
3.公示:考核推荐领导小组根据积分确定正式推荐人员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
4.整理上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中心学校以文件形式把全乡推荐人员排序情况上报教体局人事股和人社局专业技术股。
六、处罚办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职称资格。
1.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2.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的;
4.隐瞒聘任期间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5.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党政处罚或参与违法活动,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理的。
6.其它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
七、其他事宜
1、两年内符合大龄和绿色通道的教师建议走绿色通道。
2、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疑惑问题由中心校解释决定。
3、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个别条款若出现与上级职称政策相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八、说明
1、本办法中的××级以上及以下均包含本级。
2、所有证书均指由政府部门、教育教研部门等正规单位颁发的。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椹涧乡职称排序方案》同时废止。
椹涧乡中心学校
2023年7月2日
附件:申报职称晋级教师积分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