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小召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2-09-26 2022-09-26 15:12

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 工作指南(试行第一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9-26 15: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生命重于泰山。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乡镇(街道)火灾防控工作面临人少事多、专业性不强、救援力量薄弱等问题和困难,接连发生“小火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深刻。夯实基层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基础,强化消防组织建设、力量建设,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设置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承担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参与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是提升消防治理水平、稳定火灾形势的根本途径,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具体体现。

为切实提升基层乡镇(街道)消防服务中心工作水平,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总队组织编写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指南》,按照简洁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的职责制度以及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行政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等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供各地参考借鉴。各地要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工作保障,探索建立消防安全服务中心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大力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能力,实现基层消防工作规范有序、长远发展。遇到的问题以及好的做法和改进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


目    录

 

第一章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职责制度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二节   工作职责

第三节   工作制度

第二章   防火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二节   防火巡查内容

第三节   火灾隐患整改

第四节   行政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

第三章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二节   培训内容

第三节   方式方法

附  录

A、《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B、《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

 


第一章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职责制度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47号)要求,所有乡镇(街道)均应设置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承担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参与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第一节   机构设置

 

一、设置要求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由乡镇(街道)按照规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可采取现有机构加挂牌子等方式设置;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设有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的,宜合署办公。

乡镇(街道)应当为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设置专门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二、人员组成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设主任、副主任。主任应由乡镇(街道)一名班子成员担任,可同时兼任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至少有2名乡镇(街道)在编人员。

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可采取下沉编制、统筹调剂等方式予以解决,除兼职的班子成员外,对其他人员实行专职专用。

三、保障措施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日常办公经费支出由本级乡镇(街道)负责,应将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日常运行、办公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保障。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整体工资水平不应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照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乡镇(街道)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使用、考评奖惩、晋级晋升等制度。

 

第二节   工作职责

 

一、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按照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安排,可承担以下职责:

(一)组织开展日常防火巡查,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二)指导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五)承担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及时向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部署,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经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全面掌握消防工作动态,定期分析辖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情况,及时向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汇报,提出具体建议;

(三)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典型问题等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汲取教训、改进工作。针对消防安全不良态势,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提醒警示;

(四)对涉及全局的消防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解决办法;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约谈、通报讲评,督促行政村(社区)、成员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落实整改;

(六)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对消防工作开展调研、检查、督导等;

(七)负责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八)完成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节  工作制度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日常运行应当建立并落实分析研判、工作例会、防火巡查、宣传教育培训、量化管理等工作制度。

一、分析研判制度

每月对辖区火灾形势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例会制度

每周召开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工作要求,总结上周工作情况,部署本周重点工作,可与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例会合并召开。

三、防火巡查制度

1、建立辖区各类场所台账,记载消防安全相关信息;

2、制订防火巡查工作计划,对辖区内各类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巡查;

3、对防火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积极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到期未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形成工作闭环;

4、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本区域实际,组织实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四、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强重点人群、重要时节及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落实防火安全公约,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量化管理制度

1、建立中心工作人员量化管理规则,实施量化管理。

2、及时掌握辖区消防网格化管理情况,定期对网格员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价网格员履职情况的依据,抄送乡镇(街道)和组织人事主管部门。

 


第二章    防火巡查

 

第一节  基本要求

 

一、防火巡查范围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实施防火巡查的范围包括辖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重点是“九小”、沿街门店、群租房等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

二、防火巡查形式及频次

1、日常防火巡查:建立分级管控机制,对有人员住宿的场所每季度至少全部巡查一次,其他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每半年至少全部巡查一次。

2、消防安全专项巡查: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防火巡查。

3、群众举报投诉核查:对群众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24小时内进行核查;对其他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举报投诉,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向举报人及时反馈。

4、夜间防火巡查。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夜间巡查。

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和火灾多发季节期间,应当加大防火巡查及夜间巡查频次。

三、巡查要求

实施防火巡查应当使用“河南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管理平台”,填写巡查记录并拍照,如实记录巡查情况。防火巡查实行谁巡查、谁签字、谁负责,防火巡查人员及被巡查单位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第二节   防火巡查内容

 

防火巡查应当围绕“不起火、不扩大、不亡人”目标,重点针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建筑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及人员住宿等情况开展巡查,具体参照防火巡查记录(社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所列内容进行。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

防火巡查记录(社会单位)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第   号

单位(场所)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巡 查 内 容

一、用火用电管理

1.□是□否 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    2.□是□否 室内烧香    3.□是□否 使用盘式蚊香

4.□是□否 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等危险作业施工

5.□是□否 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    6.□是□否 电气线路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7.□是□否 未安装漏电、过负荷保护装置 8.□是□否 电源插座拖地、悬吊设置

9.□是□否 电源插座老化    10.□是□否 违规使用明火灶具

二、建筑防火

11.□是□否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  部位:                 

12.□是□否 违规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部位:                 

13.□是□否 住    人  □是□否  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

14.□是□否 室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安全疏散

15.□是□否 安全出口堵塞、锁闭  16.□是□否 楼梯间堆放杂物

17.□是□否 外窗违规设置防盗网

四、消防设施器材

18.灭火器:□完好有效□损坏□未配置□数量不足 缺    具

19.应急照明灯:□完好有效□损坏□未配置□数量不足 缺    具

20.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损坏□未配置□数量不足 缺    具

21.感烟探测器:□完好有效□损坏□未配置□数量不足 缺    个

五、人员消防安全能力

22.□是□否 不掌握火灾报警方法    23.□是□否 不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24.□是□否 不掌握疏散逃生知识    25.□是□否 不知道本场所火灾风险

六、其它问题隐患

26.                                                                            

巡查结果:□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整改要求:上述第                 项应当场改正,其中第                 项已当场整改;

上述第                 项应于    月     日前改正。

巡查人员签名:                        被巡查单位人员签名:                 

复查情况:    月     日,复查发现上述第            项已整改,第            项未整改。

复查人员签名:                        被复查单位人员签名: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

防火巡查记录(居民住宅小区)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第   号

居民住宅

小    区

名  称

 

 

物业服务企业

主要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巡 查 内 容

一、消防管理制度

1.□是□否 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 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是□否 无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4.□是□否 防火巡查记录不符合规定 问题:             

二、消防控制室管理□不涉及 

5.值班人员有    人      6.□是□否 未持证上岗 有    人持证

7.□是□否 未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 8.□是□否 未签订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同

9.□是□否 自动消防设施故障         

三、微型消防站管理

10.□是□否 未成立微型消防站  11.微型消防站有  人、有  套防护装备、有  套灭火器材

12.□是□否 无灭火和疏散演练记录 13.□是□否 不能正常出动

四、居民小区院内管理

14.□是□否 未划定消防车通道标识      15.□是□否 有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

16.□是□否 未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    17.□是□否 室外消火栓损坏      

五、建筑门厅、走道、电缆井(管道井)管理

18.□是□否 堆放可燃杂物            19.□是□否 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20.□是□否 停放电动车              21.□是□否 有电动车充电

22.□是□否 无消防安全提示标牌      23.□是□否 未采取禁止电动车上楼入户措施

24.□是□否 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到位    25.□是□否 电缆井(管道井)内堆放杂物       

六、其它问题隐患

26.                                                                            

巡查结果:□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整改要求:上述第                 项应当场改正,其中第                 项已当场整改;

上述第                 项应于    月     日前改正。

 

巡查人员签名:                        被巡查单位人员签名:                 

 

复查情况:    月     日,复查发现上述第            项已整改,第            项未整改。

 

复查人员签名:                        被复查单位人员签名:                 

 


一、对社会单位重点实施“六查六看”

六查:

查通道:(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2)常闭式防火门及配件是否完好,是否处于关闭状态;(3)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

查火源:(1)单位火源管理情况,有无吸烟、违规使用明火、点蜡、焚香等现象;(2)厨房使用明火是否做到人走阀关,油烟道是否定期清洗以及临时增设灶台使用明火情况;(3)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的现象;(4)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是否办理内部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措施;(5)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是否存在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等现象。

查电源:(1)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穿管保护;(2)电气线路、电源插座、开关是否安装敷设在可燃材料上;(3)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4)电缆井内是否堆放杂物,电缆井封堵是否严密;(5)配电箱周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6)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

查装饰:(1)单位内部是否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2)单位内部是否使用泡沫彩钢板建筑。

查设施:(1)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2)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要求每月进行维保检测;(3)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数量及能否正常使用。

查微站:(1)是否按照要求设置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2)微型消防站人员数量及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3)微型消防站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规范。

六看:

看制度:(1)单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是否建立并落实奖惩制度;(2)单位是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3)单位是否定期召开会议对消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看管理:(1)单位是否按照要求每日防火巡查;(2)开展防火巡查的频次是否符合规定;(3)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每月防火巡查;(4)巡查内容是否全面;(5)是否在生产经营建筑内部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看值班:(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不少于2人且持证上岗;(2)提问测试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设施操作控制基本知识;(3)拉动微型消防站,查看值班人员是否在位,值班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基本消防知识;(4)重点岗位人员值班情况。

看整改:(1)单位每日防火巡查是否发现隐患问题,发现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有效整改;(2)对未得到整改的隐患问题,单位是否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

看素质:(1)单位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2)员工实际操作使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情况;(3)提问单位电工等重点岗位人员岗位职责及基本消防知识。

看预案:(1)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内容是否符合单位实际;(2)预案演练情况;(3)提问员工预案掌握情况。

二、对沿街门店、九小场所重点实施“五查三清”

五查:

查通道:(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楼梯间是否堆放有货品、杂物,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现象;(2)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

查火源:(1)有无吸烟、违规使用明火、点蜡、焚香、点蚊香等现象;(2)非餐饮场所是否存在使用明火做饭现象;(3)餐饮场所厨房使用明火是否做到人走阀关,油烟道是否定期清洗,是否存在临时增设灶台使用明火情况;(4)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的现象。

查电源:(1)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穿管保护;(2)电气线路、电源插座、开关是否安装敷设在可燃材料上;(3)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4)电缆井内是否堆放杂物,电缆井封堵是否严密;(5)配电箱周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6)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将蓄电池放在店内充电现象。

查器材:(1)是否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独立式感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2)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数量及能否正常使用。

查装饰:(1)店内是否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2)是否使用泡沫彩钢板建筑。

三清:

清违规住宿:(1)对店铺内违规住宿人员进行劝阻、清理;(2)确需住宿的,不得超过2人,住宿部分与其他区域采取完全防火分隔措施;(3)住宿部分建筑外窗不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障碍物。

清乱堆乱放:(1)对店铺内部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的物品进行清理;(2)对店铺外部存在的占用消防车通道、影响安全疏散的货物进行清理。

清电动车辆:对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进行清理。

三、对居民住宅小区重点实施“五查一拉动”

查管理:(1)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是否按规定开展防火巡查检查;(4)电缆井(管道井)、屋顶平台是否堆放可燃物。

查值班:(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位;(2)是否持证上岗。

查设施:(1)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故障;(2)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保检测。

查通道:(1)消防车通道是否占用;(2)消防车通道是否划定标识;(3)消防通道是否堆放杂物,是否畅通。

查电动车:(1)建筑门厅、通道是否停放电动车或充电;(2)是否采取禁止电动车上楼入户措施。

一拉动:(1)微型消防站出动是否达到“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的要求;(2)是否按要求配置个人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

四、夜间防火巡查重点实施“五必查”:

(1)重点岗位人员是否在位;(2)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3)气源、火源、电源管控是否到位;(4)是否存在人员违规留宿情况;(5)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第三节   火灾隐患整改

 

防火巡查中,发现存在巡查记录(社会单位)第1、2、3、4、8、10、14、15、16项问题、巡查记录(居民住宅小区)第15、18、19、20、21、25项问题的,应当督促立即整改;存在其他问题的,应当根据火灾隐患改正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整改期限,下发《整改告知书》(见下页),并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防范措施。

整改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的,应当记录复查情况,由被巡查单位(场所)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经复查不合格的,依规记录复查情况后,由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接到报告后,应依法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

火灾隐患整改告知书

〔2022〕第    号

年   月   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对你单位(场所)巡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请于   年   月   日整改完毕。 整改期间,你单位(场所)应采取切实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盖章)

年    月    日

 

被巡查单位(场所)签收: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巡查单位(场所),一份存档。

 

第四节   行政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应指导辖区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指导,使用“河南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管理平台”填写指导记录并拍照,如实记录指导情况。

现场指导后,针对指导发现的问题,应当要求行政村(社区)在规定期限内上报问题整改情况。逾期未上报或问题较为突出的,由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主任书面报乡镇(街道)。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

行政村(社区)指导记录

指导日期:    年    月    日

行政村(社区)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指导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人:    □确定  □未确定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有    □无   □不健全

3.防火安全公约:      □有    □无   □不健全

4.防火安全检查:      □有记录  □无记录  □有台账  □无台账

5.消防宣传教育:      □有记录  □无记录  □有台账  □无台账

基础消防设施

1.消防水源是否设置:      □否   □有市政消火栓   □有其他消防水源            

2.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是   □否

3.是否存在用于生产、经营、住宿的易燃夹芯彩钢板建筑:□否  □是 部位:                   

4.灭火器材是否配备:      □是    □否

5.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是否建立:  □建立  □未建立

指导建议

 

指导人员签名:                    行政村(社区)负责人签名:


第三章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第一节   基本要求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每半年组织对辖区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全部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培训。每年对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定期走访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员,提示提醒用火用电安全。

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宣传教育培训。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督促履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指导社区(村)建立消防宣传阵地,设立宣传栏、宣传橱窗和消防警示牌,定期组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每半年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指导制定防火公约。督促社区(村)建立村(居)民防火公约,推行居民住宅“楼长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并在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牌。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期间,应当使用“河南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管理平台”填写工作记录并拍照,如实记录工作情况。

 

第二节   主要内容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如何报火警、火灾预防知识、初起火灾扑救、人员逃生方法等。

一、消防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报火警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1.记住火警电话119;

2.火警电话拨通后,应讲清着火单位或场所以及所在县(区)、街道、门牌等详细地址;

3.要讲清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怎样,是否有人被困等;

4.最好能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性质和燃烧情况;

5.报警时要讲清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6.报警后最好有人在主要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去火场。

三、火灾预防知识

(一)安全用火常识

1.厨房用火常识。用油锅时,人不能离开。如油温过高起火时,不要惊慌,可用锅盖迅速盖上,隔绝空气灭火,同时将油锅平稳端离炉火,待其冷却后才能打开锅盖;绝对不能向着火的油锅内倒水灭火。厨房内不要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定期对抽油烟机、燃气灶具进行清洗。

2.使用蚊香安全常识。严禁在存有汽油、油漆等易燃液体的房间内点燃蚊香。点燃的蚊香应固定在专用的铁架和金属器皿上,不能将点燃的蚊香直接放在木桌、纸箱等可燃物上,或靠近窗帘、蚊帐、床单等可燃物。人员离开后,一定要把蚊香熄灭,以免留下火灾隐患。

3.吸烟安全常识。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要随手乱丢烟头,不要在维修汽车、清洗机件或加油时吸烟,不要把燃着的香烟随手乱放在可燃物上,人离开时一定熄灭烟火。不要在严禁明火的地方或场所吸烟。

4.安全用火教育。要教育儿童不玩火,平时要把打火机等火种放在孩子不易拿到的地方,不准儿童开启煤气、液化气开关。不要让儿童在有可燃物的地方放烟花爆竹。

5.“三清三关”。及时清理走道、阳台、厨房等部位的杂物和易燃物,人员外出离家时及时关闭火源、电源和气源。

(二)安全用电常识

1.安全使用插排电线。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不合格的电线和插排;不要将多个大功率电器插在同一个插排上,严防超负荷用电;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成两眼插头;禁止用铜线等用作保险丝。

2.安全使用电器产品。电视机要注意通风、防潮、防热、防尘,其附近不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手机充电器使用完毕后及时断电;空调外机附近不要放置易燃物品和杂物;不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小太阳、电热毯、电熨斗、电吹风、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的电器要进行断电处理。

3.加强电缆井管理。电缆井、管道井要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不得堆放可燃杂物。

(三)安全用气常识

1.燃气安全常识。使用燃气时,一定要有人照看,人离关火、关阀门。

发生燃气泄漏时,应首先关闭厨房内的燃气进气阀门,熄灭火源;然后立即打开门窗,进行通风换气;严禁使用任何电气开关,严禁携带各种火种(如烟头等)进入室内;进入煤气味大的房间不能穿带有钉子的鞋;并通知燃气公司来人检查。检查燃气漏气安全方法:用软毛刷或毛笔蘸肥皂水涂抹,发现肥皂水连续起泡的地方即为漏气部位;严禁用直接划火柴的方法来检查漏气部位。

2.液化石油气安全常识。严禁倒罐,严禁倾倒残液,严禁将钢瓶卧放使用;不准在漏气时,使用任何明火和电器;不准将气瓶靠近火源、热源,严禁用火、蒸汽等对气瓶加温;人员离开应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将气瓶放在卧室内使用;应将气瓶放到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或采取措施遮蔽阳光。

(四)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常识

1.安全充电。控制充电时间,一般在8-10小时内完成充电;应当在充电车棚、车位充电,严禁在室内、门厅和走道等区域充电,严禁飞线充电;严禁将电池带回居住场所充电;充电时不要在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违规改装。应当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和电池;严禁超期使用电动自行车,严禁私自对电气线路和电瓶进行改造。

3、日常自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电线、电路等方面的检查,发现电池发热、线路老化、磨损等异常现象应及时维修。

四、初起火灾扑救常识

(一)灭火的四个基本方法

1.冷却灭火法。将水或泡沫等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体上,使可燃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不能继续燃烧。用水冷却灭火,是扑救火灾最常用的方法。

2.隔离灭火法。将可燃物与着火源及助燃物隔离开来,使燃烧停止。如:关闭阀门,阻止可燃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拆除毗邻火场的易燃建筑,阻止火势蔓延等。

3.窒息灭火法。通过采取措施防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者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氧的含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停止燃烧。在火场上可用喷雾水流、水蒸汽、惰性气体充入燃烧区域内,稀释氧气浓度。

4.抑制灭火法。利用灭火剂终止物质持续燃烧,达到灭火的目的。如使用干粉灭火剂灭火。

(二)灭火器材的使用

1.灭火器。

(1)手提式灭火器。灭火时,先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一手握住喷管,一手握住压把,在距火焰2米左右的地方,一手用力压下压把,一手拿着喷管左右摆动,对准火源喷射,直至把火扑灭。

(2)推车式灭火器。灭火时,将灭火器推至着火点附近,置于上风方向,一手抓住喷枪,一手顺势展开胶带(管),除掉铅封,拔出保险销,用手掌使劲按下供气阀门,一手把持喷枪管托,一手把持枪把,用手扳动喷枪开关,对准火源喷射,不断靠前左右摆动喷枪,用灭火剂罩住燃烧区,直至把火扑灭。

2.室内消火栓。

火灾发生时,找到距离起火点最近的消火栓箱,打开箱门,如火势较小,可拉出卷盘水喉,打开阀门喷水灭火;如火势较大,则取出水带,甩开水带并确保水带完全展开,将水带的一端接在消火栓出水口上,另一端接好水枪,一人在起火点附近握紧水枪,另一人打开消火栓阀门出水灭火。

应当注意,要在确认火灾现场供电已断开的情况下,才能用消火栓出水扑救。

(三)技防物防措施的使用

鼓励“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群租房加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装置。

1.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应安装在建筑物的顶棚,探测器指示灯应保持正常通电,外观保持整洁,保护外罩应摘除;发现设备异常及时维修更换。

2.简易喷淋装置。简易喷淋装置的户外部分应采取防冻措施;最末端部位应安装试水装置,能显示水压,确保供水正常;喷头安装形式应符合要求,无吊顶或格栅吊顶的应采取上喷形式,有吊顶的应采取下喷形式。

3.硬隔离措施。有人员住宿的“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建筑,应采取实体墙、加装防火门的方式将住宿和其他区域分隔;防火门外观应保持完整,无损坏,在自然状态下应能够自动闭合,无明显缝隙。

五、逃生常识

(一)居住建筑火灾逃生

1.房间内起火且房门已被火封锁,室内人员不能顺利疏散时,可通过阳台或走廊转移到相邻未起火的房间疏散。

2.听到火灾警报,首先应该用手背去触摸房门,如果房门温度过高,不要打开房门,以免烟火蔓延至房间;如果房门温度不高,可通过正常途径逃离房间;离开房间时,要随手关好房门,以防火势蔓延。

3.如烟火已将疏散楼梯封堵,无法沿楼梯间向下疏散时,被困人员应当疏散到屋顶,从相邻未着火的疏散楼梯向地面疏散。

4.走廊、楼梯被烟火封锁时,被困人员要尽量靠近沿街窗口或阳台等容易被人发现的部位,通过呼救、抛掷物品、挥舞衣物、用手电筒往向外照射等方法,发出求救信号。

5.房间或走廊充满烟雾时,被困人员逃生时尽量使用过滤式逃生面具,低姿行走进行逃生。

6.被困位置楼层较低(二层以下)时,可将室内软床垫、被子等软物抛到楼底,从窗口跳至软物上逃生。

(二)商场市场火灾逃生

1.利用疏散通道逃生。下楼梯时应抓住扶手,以免被人群撞倒;不要乘坐普通电梯、自动扶梯逃生。

2.利用现场物品辅助逃生。例如,用浸湿后的毛巾、口罩捂住口鼻,防止吸入烟气;用绳索、布匹、床单、地毯、窗帘、机用皮带、消防水带、电缆线作为逃生工具逃生;穿戴安全帽、摩托车头盔、安全工作服等,避免被烧伤、碰伤。

3.利用构筑物逃生。当无法利用疏散楼梯逃生时,可利用外墙的落水管、雨篷、门、窗及避雷网等构筑物进行逃生,或转移到安全区域再寻找机会逃生。这种逃生方法有一定的危险性,要胆大细心,特别是老、弱、病、幼等人员不可盲目行事,否则容易造成伤亡。

4.寻找避难处所逃生。在无法利用疏散通道逃生的情况下,应迅速转移到室外阳台、楼房平顶等避难处所,等待救援;选择火势、烟雾难以蔓延的房间关好门窗,堵塞缝隙,用水将门、窗和各种可燃物浇湿,阻止或减缓火势和烟雾蔓延。被困者应当不断发出各种呼救信号,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以帮助自己尽快脱离险境。

(三)歌舞娱乐场所火灾逃生

1.逃生时保持冷静。歌舞娱乐场所顾客人员密集,一般夜间营业,灯光暗淡,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人员拥挤,易发生踩踏,发生火灾时应当保持头脑清醒,选择正确的疏散路线有秩序逃生。

2.寻找多种途径逃生。发生火灾时,首先通过安全出口迅速逃生。当无法从安全出口逃生时,可以选择从首层、二层窗口跳出或击碎外墙玻璃直接逃生,还可以选择室外落水管道、窗口、阳台逃生。通过窗口、阳台逃生时,可用窗帘或地毯等制成安全绳,滑绳自救。

3.防止烟气中毒。逃生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声呼喊,防止烟雾进入口腔,用水打湿衣服,捂住口鼻,低姿行走或匍匐爬行。

(四)九小场所火灾逃生

1.如疏散走道内着火并被烟气封堵,所在的房间如果采取了防火门硬隔离措施,应将衣物、棉被等打湿封死房门,防止烟雾进入房间。室内人员可通过阳台或走廊转移到相邻未起火的房间疏散,或者通过逃生软梯、逃生绳逃生。

2.如房间内没有配备逃生软梯、逃生绳,被困人员可拨打119报警,并通过窗口大声呼救,或者用窗帘或地毯等制成安全绳,滑绳自救。

3.被困人员可将棉被等物品扔到窗外,利用手扒窗沿的方式跳窗自救。

4.发生火灾要第一时间逃生,不要贪恋财物,更不能返回火场。

 

第三节  方式方法

 

一、固定阵地宣传教育培训

(一)利用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基地,组织广大群众参观学习。

(二)利用社区、村民委员会广播站、文化站等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三)在农村集市、场镇、主要道路路口、道路两边墙体、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牌)、橱窗,张帖消防宣传标语、图画,广泛提示消防安全。

二、集中宣传教育培训

(一)举办学习班或培训班,组织辖区场所负责人、保安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集中学习。

(二)利用消防安全工作会、部署会等时机,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宣讲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内容方法。

(三)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通过大喇叭广播、播放消防安全教育警示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常识宣传。

(四)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辖区场所,积极参加志愿消防服务、全民消防知识云平台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测试、灭火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消防安全素质。

三、其他形式宣传教育培训

(一)在开展防火巡查时,一并向被巡查的单位和个人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

(二)指导辖区社会单位、个体工商户作出消防安全承诺,落实主体责任。

(三)利用户外视频播放案例警示片、滚动字幕和消防安全公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