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学落户
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入户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免费
办理地址:派出所户籍室户政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新生录取通知书;
2、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迁移证;
3、院校新生录取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