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桂村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19 2022-11-19 14:35

就业落户

【信息来源:建安区公安局【作者:【信息时间:2022-11-19 14:3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就业落户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在我县就业的人员,申请迁入居住地的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

3、录(聘)用相关证明、创业、就业协议(合同、证书)等;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