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落户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在我县就业的人员,申请迁入居住地的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
3、录(聘)用相关证明、创业、就业协议(合同、证书)等;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