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死亡
一、事项名称:
死亡注销户口(非正常死亡)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等。
三、行政审批(服务)实施主体:
建安区公安局
四、申请条件:
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
五、申报材料:
1、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
2、《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
3、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4、、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
六、审批文件送达机构:
公安局户籍窗口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