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或者丢失的。
办理时限:3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丢失补领40元/证;到期换领2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办理地址:桂村派出所户籍室,地址:桂村乡平安路001号。
联系电话:0374-5757369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