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乡低保对象;2.家庭月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标准150%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3.居住在本辖区内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4.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
1.书面申请;2.身份证;3.户口本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报——居(村)民委员会初审——乡民政所进行审核并上报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