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餐饮业食品储存及卫生注意事项
一、严格遵守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按照要求索票索证,建立进货台账、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食品进货渠道合法,来源可追溯。
三、保证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并能够正常运行。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虫、防雨、防尘设备和设施,以及处理废弃物的卫生防护设施,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防止食品交叉污染,保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定期清理库存食品,不经营腐败、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
五、保证经营周围环境干净整洁,做到设施设备消毒(酒精、84消毒水),购买消毒用品(一次性口罩、手套、微信支付、)。
六、所有食材保证新鲜、特别是凉皮购进以后保证4-10度保存,尽量不去路途远的地方购进,防治变质。
七、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对本店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管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