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亲属落户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夫妻、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入户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免费
办理地址:
派出所户籍室户政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