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居民“一站式”迁出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公民在入户地派出所开具电子准迁证。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免费
办理地址:
派出所户籍室户政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拟迁入地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经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确认,迁入地户政窗口“一站式”办结。
所需材料:
凭入户地派出所开具的电子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