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死亡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
免费
办理地址:
派出所户籍室户政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
2、《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
3、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4、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