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
免费
办理地址:
派出所户籍室户政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利害关系人的申报; 2、《死亡判决书》; 3、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