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的,由本人申领 2、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时限:
4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免费
办理地址:
派出所户籍室户政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