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恢复户口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拟落户我省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免费
办理地址:
派出所户籍室户政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的提供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
2、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的提供省、省辖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3、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申请人户口已注销的,不再提交原籍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没有重复户口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