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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被确定为乡村振兴示范区

【信息时间:2018-07-13 11:25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名单正式公布,我区被确定为乡村振兴示范区,我区五女店镇被确定为乡村振兴示范镇。

  全省共确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县(市、区)18个、示范乡镇162个,我区作为许昌市唯一一个县(区)级单位被确定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我区五女店镇和禹州市神垕镇、长葛市大周镇、鄢陵县陈化店镇、襄城县湛北乡被确定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

  为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委农办与各省辖市充分沟通协商,决定选择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比较好,城镇化率比较高,在产业发展、环境建设、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方面有一定特色的县、乡开展示范工作,最终在全省确定了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县(市、区)18个、示范乡镇162个。

  在此次评选中,原则上,每个省辖市选取一个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区)。示范地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合理推进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规划引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工作特色,推动全面发展,引领带动全省乡村振兴。我区因产业基础雄厚,产业项目多,环境优美,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社会治理成效突出等因素被确定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