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4月14日许昌市建安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建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景渠所作的《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意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