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今日建安 > 政务要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许昌市建安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19-04-15 10:32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许昌市建安区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9年4月13日政协第一届许昌市建安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政协第一届许昌市建安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的实际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建言资政。

截至2019年4月12日下午17时,共收到提案112件。区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根据《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审查程序和立案标准,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立案108件,不予立案4件。在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12件,占11.1%;政治建设方面3件,占2.8%;文化建设方面18件,占16.7%;社会建设方面66件,占61.1%;生态文明建设方面9件,占8.3%。立案提案内容主要集中在推进郑许一体化、三大攻坚战、“四个一百”专项行动,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厕所革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建设和推动绿色发展、现代农业、金融监管、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方面。总体上看,提案者建言资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普遍增强,积极性更加高涨,选题更加精准,建议更加具体。

会议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已立案的提案进行再次审查,确保提案质量,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会同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交办会进行统一交办,同时加强督办和协商服务,切实促进提案办理落实。对不予立案但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提案,将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按平时提案及时审查,并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