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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信息时间:2019-04-16 09:21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建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4月14日许昌市建安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

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建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浩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客观务实,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反映了全区人民的愿望,完全符合建安区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会议对此表示满意。2019年,要围绕区委提出的“建安区在许昌高质量发展中持续走在前列、实现更加出彩”的目标要求,扎实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打好三大攻坚重点战役,努力推进更有保障的发展。二是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努力推进更有后劲的发展。三是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推进更高质量的发展。四是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努力推进更趋均衡的发展。五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努力推进更有内涵的发展。六是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推进更具活力的发展。七是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推进更有魅力的发展。八是大力改善民生民本,努力推动更有温度的发展。

会议强调,加快建安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持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抓好忠诚政府、法治政府、实干政府、勤政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会议号召,全体代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志不求易、事不避难,顽强拼搏、砥砺奋进,以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我区在许昌高质量发展中争当主力军和排头兵,持续走在前列、实现更加出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