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一律”:凡在中心城区规划区内自建房屋或自家院内(含商品住宅),私自搭建以彩钢瓦、泡沫板、铁皮为材质的各类建筑物或构筑物,一律拆除;
第二个“一律”:凡在中心城区规划区内超出自家宅基地范围,占用公共空间私自搭建的无论何种材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一律拆除;
第三个“一律”:凡在中心城区规划区内自建住房上,擅自加建的砖混或框架结构的永久性建筑物,一律封存;
第四个“一律”:凡在中心城区规划区内自家宅基地上,原址重建的以砖混或框架结构的永久性建筑物,并违规用作出租房、营业房的,除保留自用房间外,其他一律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