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工伤认定案件的申请人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一身正气 热情服务 廉明高效”的锦旗,送到了建安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的手中,同时激动地说“感谢你们为我的工伤认定做出的努力,让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据了解,2020年7月,申陈先生不慎发生工伤事故,致全身多处受伤骨折。事故发生后,虽多次与公司进行协商,但未取得进展,一度陷入僵局。
2020年11月,陈先生到建安区人社局进行求助。人社局社保股工作人员热心接待,询问情况,了解到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的合同不正规,相关待遇得不到保障。社保股工作人员为其细心讲解政策,帮助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完善申报所需证明材料,并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后,向人社局反馈材料表示陈先生在巡逻期间违反规定,并且与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与单位应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不认为陈华杰所受伤害是工伤。
发现这个情况后,区人社局社保股工作人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一边向陈先生解释工伤认定的政策和程序,让其放心等候案件进展;一边积极联系用人单位说明其反馈的材料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应当积极配合工伤认定工作。在用人单位坚持不认为陈先生所受伤害是工伤的情况下,区人社局社保股工作人员迅速启动调查程序,认真对工伤认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最终,2021年1月12日,建安区人社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作出了陈华杰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给与认定为工伤,维护了陈先生的合法权益。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区人社局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把群众办事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尽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痛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