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起学习宣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热潮,提升广大企业员工文明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运用法律法规规范促进文明行为,12月10日,建安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开展宣传《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企业活动。
应急局工作人员按照《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指导企业员工文明绿色出行,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积极投身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中来。活动中,向企业发放文明宣传彩页和《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0余份。
下一步,应急局将按照《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结合部门业务,为企业营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打造绿色模范企业,助力文明城市建设。坚持倡导与整治并行,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敲打”和处罚,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鼓励大家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人人讲文明,争做文明人的深厚的企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