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每个隔离点固定两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实行现场蹲点检查,重点对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加工制作、储存环节,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以及供餐菜谱情况等开展巡回监督检查。实行“周菜谱”工作制。要求集中隔离点制定一周菜谱,每餐次对菜谱、食材和成品进行三对照,确保饭菜标准不降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隔离点餐饮从业人员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品留样、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要求,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并标明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等,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