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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市场 稳物价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信息时间:2022-05-10 10:01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切实抓紧抓实抓细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全局着眼,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全方位推行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根据省市区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最新安排,对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细化,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业务主管为副组长的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督查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小组,迅速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监管领域、监管对象、监管盲区,督促18个乡镇全面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用品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