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2023年1月15日,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建安区司法局围绕“枫桥经验”建安化实践,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调解工作方针,在维护基层平安和谐稳定中,展现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自该法实施以来,建安区司法局及时对全区调解员进行了系统培训,组织开展了“六统一”“六落实”验收及案卷评查活动,各司法所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时机,在街头、集市等人员集中场所,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帮助群众知晓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特点和优势,着力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认知度。
为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建安区司法局规范运行机制,与建安区人民法院联合创建了“诉调对接中心”,大力实施诉前调解,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搭建统一受理群众诉求和调处矛盾纠纷的新平台,进一步强化基层群防群治工作。目前,建安区设立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84个,人民调解员1301人,实现了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
依据实践经验,建安区司法局还探索总结出一套矛盾调解“五四三”工作法,整合、发动乡干部、村干部、专职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退休老同志等五类人员力量,通过情、理、法三种途径的综合运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