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经济领域重要的制度实践,曾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及为农服务方面发挥过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进程和农业农村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供销社的地位和作用逐渐降低,但依旧是农村最重要的枢纽机构和服务“三农”的中坚力量,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更需要供销社发挥主导作用,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本文旨在以建安区为切入点,初步摸清供销社经营状况和制约发展的困难障碍,为更好发挥供销社在推动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和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供建议和思考。
一、建安区供销社系统经营状况
建安区现辖区域面积809平方公里,下辖16个乡镇(街道),384个行政村(社区),耕地面积85万亩,2022年粮食总产量57.97万吨。建安区供销社下辖13个基层社,有覆盖全区的经营服务网点400多个;2022年实现营收19.93亿元,托管农田3万亩;现有在册职工610人、离退休职工632人、党员103人。近年来,建安区供销社坚持“为农、务农、兴农”的服务宗旨,以市场化改革方向,盘活资产资源,创新运作方式,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挑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供销社发展新路径,在服务农民增收致富、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参与城乡融合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深化改革,提高社有资产创效水平。对基层社有资产逐门店进行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共清理土地面积618.42亩,房屋面积126774.48 平方米,有效确保了社有资产安全、完整。在此基础上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建设光伏发电站1座、仓库3个,商超5处,特别是小召供销社利用闲置场院新建了经营面积达2200平方米的中心超市和800平方米的仓储设施,年销售额突破800万元,安排就业岗位30多个,有效带动了业务经营、效益提升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实施《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方案》,以陈曹乡万庄村为试点,积极探索出了一条生产、销售、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模式,为全区推进“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积累了经验。2021年7月,建安区被省供销社确定为“三位一体”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县(区)。
(二)建强网络,优化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不动摇,全面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在基层供销社加大规模超市仓储设施、展厅、配送车辆、电子商务等软硬件投入,探索了“配送中心+直营店+连锁店”的配送方式,全区400多个经营服务网点已有80%商品实现了连锁配送,年日用品配送额达到3200万元,农资配送额达到6500万元,形成了“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络、大配送”的现代流通网络。同时,积极发挥全国供销社网络优势,采用商超对接等传统模式,创新直播带货等新兴形式,2022年实现花生、小米、大豆、红薯、蔬菜等本地特色农产品销售3.3万吨,货值3.62亿元。
(三)延伸链条,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水平。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主动适应土地托管服务增长的形势,创新服务载体、丰富服务内容,各基层社积极服务、参与农业生产和农田管理,2022年建安区供销社系统销售化肥9.2万吨、种子520吨,开展病虫害防治21.6万亩。创新服务平台发展模式,率先以陈曹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为试点,采取“为农服务中心+农机合作社”的模式,整合域内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行农机具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作业,为周边6个村庄的11000亩土地提供耕、种、收、贮及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资、种子直供等“一站式”服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新建标准粮库1760平方米,恒温库1360平方米,物资储备库3间432平方米,开展系列化服务、冷链物流、化肥稳价保供,为带动农户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延伸土地托管服务链条,依托渠道优势,立足耕、种、管、收、贮、销全产业链,推广大田托管、代耕代种、以销定产等经营服务方式。2022年全系统土地托管规模近3万亩,初步实现了从“卖农资”到“卖服务”的华丽蜕变。
二、存在问题
建安区供销社系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既具有普遍性,也有河南本地的代表性。
(一)责权机制发生重构。随着资产清算,农民股金退出了供销社资产;县级以上供销社资产已全面国有化,且随着《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的下发执行,其工作人员全面转为“参公管理”;基层供销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了社有资产的实际所有者和决策者。这样的安排致使县级供销社更像是党政机关的延伸,更多将工作重心放在行政事务上而非生产经营上,对基层社的控制力也相对有限;基层社和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由于自负盈亏,也不乐于向上级社报告经营状况,也很难开展县级层面的统一行动;农民已经退出供销社体系,成为接受服务的对象,原有的“县乡村”三级利益联结网络破裂了,原有的共同富裕机制也中断了。
(二)核心职能发挥不足。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社组织旨趣日益盈利化,使得非农业务逐渐取得竞争优势,有些省市甚至出现了房地产业务成为供销社业务增长主要动力的情况。建安区供销社2022年日用品销售收入达到12.89亿元,占到了全年营收的64.68%,而农资销售和农副产品销售则分别占到了17.16%和18.16%。另一方面,供销社参与农业生产的层次还比较低。比如,2022年虽然有3.62亿的农副产品销售营业额,但是这些业务收入都是初级农产品销售创造的,并不涉及深加工。在整合、组织农民合作社上也较为初级,基本上都是只涉及土地托管服务,与外省“企业+供销社+合作社+农户”的订单式、长产业链合作模式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信贷支持上也相对滞后,目前只有供销社与社会资本合办企业为农户代为担保贷款这一种模式,且鲜有业务开展。
(三)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供销社现有在册职员610人,平均年龄53岁,没有1名40岁以下职工,且学历均为中专以下。目前,供销社已经中断了参股入社的路径,也没有接到招录人员的计划,短时间内看不到输入“新鲜血液”的可能。这样的年龄和学历结构,难以完成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等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艰巨任务。
(四)上级支持仍有欠缺。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供销社在基础设施投入上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仅2023年就需要项目建设资金1500万元,但上级的资金支持却极为有限,今年成功向省供销社申请冷库建设资金约300万元,是十数年来唯一的一笔上级资金。
三、工作思考与建议
供销社身份地位特殊,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连着合作社和一般农户,又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是发展本地现代农业,推动共同富裕的最直接、最好用的抓手。特别是在2022年疫情社会农资销售商户闭店歇业期间,供销社职工不顾个人安危,保障农资供应、组织农业生产,供销社“姓公为农”的民生公益属性得到充分彰显,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稳固。应抓住当前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机遇,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供销社改革,提升经营实力和发展活力,重构利益联结,拓展为农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推动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农民群众共同富裕。
一是持续深化供销社改革。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将县级供销社行政化职能转移至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政府行政部门,使其能够全心全意投入供销社日常经营。理顺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与其所属企业的关系,明确各级社是本社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依法行使好对社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权,企业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的审批权,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权,享有财产受益权,但不干预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确保既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又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加紧重构利益联合体。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户受垄断经营主体影响,自身生存和利润都受到较大影响,天然有组建合作社对抗市场压力的意愿。越是集约程度高的产业,相关合作社集成度就越高,如乳品加工行业就诞生了全国最成功的奶业联合社。但由于缺乏统筹协调和基本信任,现有合作社一般成员很少,很难真正发挥作用,被业内人士批评为“空壳社”。供销社既有政府信用又有市场主体的性质,既有熟悉农业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又有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可以成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结点,打造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结的新路径。通过“小规模+社会化服务”的模式,采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合联社或联合社、改造基层社、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新型庄稼医院、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等方式,密切供销社和农民利益的联结,提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掌控力,切实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三是积极调动民间资本。品牌无价,同样的农资,哪怕多掏钱农民也愿意在供销社购买而不选择个体商户,供销社就是块“金字招牌”。可以发挥品牌和资源优势,采用供销社出品牌、出场地、出人员,民间资本出资金、出管理的方式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仓储、冷链物流、农产品深加工、土地托管等服务,四两拨千斤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弥补农业发展的投资缺口。
四是持续抓好开放办社。将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吸纳农民入股,面向社会提高开放程度,降低入社准入资格,引入资金、技术、人才、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扶持农民自主办社,强化供销社实力。同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引进技术人才,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成立供销社发展研究中心,积极聘请专家教授开设培训班,加快高素质供销社队伍的建设,提升供销社队伍为农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