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关于清廉建安建设工作的要求,区医保局结合医保行业实际,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以“清廉医保”为核心的创建工作,一体推进清廉建设向医保领域不断深化,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清廉医保建设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
规范医保政策调整,做到待遇保障清廉。医疗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方面和有效途径,区医保局坚持“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理念,围绕群众所急所盼所想,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许昌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细化测算,建立3222种病种目录库,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将辖区内开展常规住院业务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IP付费管理,提前完成市医保局“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全面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现“职工门诊看病可报销”,形成了个人账户、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三位一体”的门诊待遇保障体系。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量达34万余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均实现扫码结算,方便群众就医购药。
规范医保窗口流程,做到经办服务清廉。深化落实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五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构建,实现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全区16个乡镇办设立了便民医保窗口,381个行政村均开通医保服务,并且对村医进行培训,让群众不出村、不出乡就可以办理医保手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对建安区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加强医保窗口行风建设,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杜绝政务服务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全面开展医保窗口“好差评”,强化服务整改,确保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总体好评率达到90%以上。
规范医保基金监管,做到医保执法清廉。通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自查自纠、病历审核、专项排查、移交投诉举报线索等措施,加强医保基金综合监管,近年来先后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02家,约谈83家,限期整改98家,移交公安涉嫌骗保问题线索1起,立案查处2人,收回拒付违纪违规资金1497.97万余元,全力维护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钱袋子”,保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规范医药服务管理,做到药耗采购清廉。通过集中采购,降低医药、医疗器械成本,组织医疗机构参与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通过执行集采品种药品、医用耗材,有效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购药负担,让群众真正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缓解了医保基金稳定运行压力。
规范基金使用范围,做到支付结算清廉。统一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异地就医及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二次救助和严格按照经办管理规则,按程序按规定按时限及时支付结算。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统一在医院医保窗口“一站式、一单制”及时结算,落实异地就医现场直接结算,患者只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落实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直接结算。特殊情况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线下窗口受理相关报销业务,发挥传统服务方式兜底作用,保障老年人等群体的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