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广大车主朋友:
根据许昌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许昌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许环〔2016〕15号)文件,“黄标车淘汰补贴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按照先淘汰、先补贴的原则,根据淘汰时间确定补助资金发放顺序,补贴资金用完为止”。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车主未提交相关手续,经研究决定,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从2019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2016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补助资金事宜。请广大车主相互转告。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