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本规划,接受公众的监督,征求公众意见,现对《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如下:
(一) 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
规划概要:规划修编后总面积为3.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三洋铁路以东,新107国道以西,许由路东延以南,修编后规划面积比原规划面积增加了0.4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近期规划期限为2018-2020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规划区产业以农药、医药及其中间体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新材料为龙头,以精细化工为特色,还包括为化学工业相配套的危废处置、水、电、气、道路、仓储、通讯、绿化、服务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二)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在全面分析许昌精细化工园区近年来的开发历程、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质量的演变情况基础上,全面回顾园区建设历程、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环境可承载能力及其环境影响程度,掌握原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执行情况,重点识别目前存在的资源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针对性地提出规划期内后续发展的环境保护减缓对策和措施建议。以“三线一清单”为手段,在园区实施“空间、总量、准入”环评结论清单式管理,探索推进园区项目环评审批改革。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公众对园区在地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 公众对目前区域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 公众对园区建设的支持与意见;
4、 公众对园区结构、布局的建议;
5、 其他建议
(四) 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许昌精细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员主任 联系方式:0374-5697901
(五) 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工 联系方式:0371-66688656
邮 箱:2399377362@qq.com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本公示指定的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向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附件:公众参与意见表.doc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