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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拟推荐表彰全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的公示

【信息时间:2019-11-12 09:40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建安区总工会、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关于开展建安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建安工文[2019]84号)文件精神,建安区总工会、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在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层层推荐、认真审核,拟确定5个建安区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13名标兵个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建安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374-5116690

通讯地址:建安区文化中心七楼X718室

邮政编码:461000       

          


建安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候选标兵单位和候选标兵个人名单

 

一、候选标兵单位(5个)

建安区政府办公室

建安区残联

建安区公安局

建安区检察院

建安区椹涧乡卫生院

二、候选标兵个人(13名)

田  华(女)   建安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杨淑惠(女)   建安区广播电视台融媒体部

郭俊杰(女)   建安区自然资源局

李战雨         建安区审计局

王会杰         建安区城管监察大队

杜亚宁         建安区区委办

王  满(女)   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

李晓莉(女)   建安区总工会

王志娟(女)   许都农商行

赵  丽(女)   建安区职工学校

李宏亮         建安区统计局

张志刚         国网供电公司建安分公司

赵  榕(女)   建安区人社局


许昌市建安区总工会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