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安区总工会、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关于开展建安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建安工文[2019]84号)文件精神,建安区总工会、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在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层层推荐、认真审核,拟确定5个建安区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13名标兵个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建安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374-511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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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61000
建安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候选标兵单位和候选标兵个人名单
一、候选标兵单位(5个)
建安区政府办公室
建安区残联
建安区公安局
建安区检察院
建安区椹涧乡卫生院
二、候选标兵个人(13名)
田 华(女) 建安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杨淑惠(女) 建安区广播电视台融媒体部
郭俊杰(女) 建安区自然资源局
李战雨 建安区审计局
王会杰 建安区城管监察大队
杜亚宁 建安区区委办
王 满(女) 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
李晓莉(女) 建安区总工会
王志娟(女) 许都农商行
赵 丽(女) 建安区职工学校
李宏亮 建安区统计局
张志刚 国网供电公司建安分公司
赵 榕(女) 建安区人社局
许昌市建安区总工会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