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许昌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许发改收费〔2012〕539号)的规定和要求,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根据区价格成本管理所成本监审报告,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与家长承受能力,结合建安区实际,制定了四家公办幼儿园(河街乡第一中心幼儿园、苏桥镇第一中心幼儿园、将官池镇第一中心幼儿园、蒋李集镇第一中心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并报请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四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为900元/生、期;
二、保教费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包括为幼儿提供必备的生活用品、冷暖设备、午休费用、安全设施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三、以上标准自2020年春季开园执行。
建安区发改委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