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许昌市脱贫人员跨省就业交通补助实施方案》(许人社[2022]2号)的文件规定,即:跨省就业交通补助对象为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员(含外出务工时为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
经基层人社所初审,区人社局和区乡村振兴局复审,现将2021年第二批符合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条件的李*龙等5人拟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8月24日,请予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补贴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建安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374-5139612。
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