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河南瑞兆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许昌隆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个单位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一览表.doc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