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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许昌市建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编制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3-01-03 11:33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规划公司: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21〕8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建办〔2021〕8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339号)精神,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现公开选择符合《许昌市建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编制要求的供应商,符合条件的相关供应商按要求申报。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条件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人须具备土地规划机构登记乙级资质证书,且资质执业范围包括农田规划。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测绘或者规划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3、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查询截图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谈判邀请函发出之日之后)。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编制预算资金24.24万元。

6、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

二、申报时间:2023年1月4-9日

三、咨询投诉:

项目全程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咨询投诉电话:0374-7375555


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