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档案资源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档案在建安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服务功能,方便社会各界利用档案,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建安区档案馆开放审核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向社会新增开放一批档案,是建馆以来第六批开放档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档案主要内容
此次开放档案为1985-1995年形成保管期满25年的档案,总计3260卷。主要是区委、区政府及直属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制发的政策、法规、办法等文件材料;涉及财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工商企业、农牧林业、城建交通水利、社会事业等有关民生事务文件材料,其他可开放的文件材料等。
二、开放档案利用手续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工作证、介绍信等),均可直接到建安区档案馆查询利用开放档案。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开放档案应持政府有关部门介绍信,经区档案馆同意后,方可查阅。
建安区档案馆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前来本馆查询、利用开放档案,也可来电、来函申请代查开放档案,区档案馆将为利用者提供热情服务。
咨询查阅联系电话:0374-5157608。
许昌市建安区档案馆
2023年6月5日